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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0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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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离婚手续需要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应写明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债务承担方式等内容。

  一、办离婚手续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办离婚手续需要离婚协议书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离婚后可以撤销吗

  协议离婚离婚后一般不可以撤销。因为经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备案后方可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反悔或撤销离婚协议,但如果是关于财产部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是可以依法起诉主张撤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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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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