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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的分割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09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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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等。

  一、夫妻个人财产的分割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个人财产范围范围如下:

  1.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一方婚前财产

  3.一方因人身权而获得的财产。例如,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4.其他个人财产范围。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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