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的义务是什么呢?
夫妻之间的义务是:
1.同居义务。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
2.贞操忠实义务。贞操忠实义务又称配偶性生活排他专属义务,是指配偶专一性生活的义务,它要求配偶双方互负贞操忠实义务,不为婚外性生活。广义的贞操义务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对方以及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一方的利益。
3.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如何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行为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进行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未尽夫妻义务能起诉离婚吗
未尽夫妻义务是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法律快车提醒您,且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是有证据证明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其他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