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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和继子女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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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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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亲属关系,一般是以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时而建立的,还有一种便是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责任的,便形成了法律上的抚养教育关系。

  一、继父母和继子女是什么关系

  继父母和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关系。法律快车提醒,现实中,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二、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同时,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

  1.当继子女未成年时。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

  2.当继子女已经成年时。

  (1)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一方起诉要求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2)需要注意,在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父或继母有权要求继子女补偿在共同生活期间或在抚养期间所支出的抚育费。在继父或继母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应负担继父母的生活费或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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