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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看守所出来要经过哪些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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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看守所出来要经过以下程序,首先是被羁押人出所时,要进行出所登记,在登记表中写明处所凭证、时间和地点;其次是被羁押人出所时,会当面清还代为保管的财务,在登记表中签字;最后是由相关人员检查被羁押人携带的物品。

  一、从看守所出来要经过哪些程序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3.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4.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5.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对于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移送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或者执行缓刑的、判处管制的、转送外地审查的、临时寄押解走以及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等原因而出所的,要分别依照规定,办理出所手续,并应将人犯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形成书面材料随案移交。

  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对出所的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给其他在押人犯带出信件和物品。

  二、看守所最多关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看守所一般收押不超过两个月。

  看守所收押后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不超过七天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案情复杂或者期限届满不能立即终结的案件,可以通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进行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的侦查终结,认定犯罪的证据确实是充分的,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看守所关押的人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被采取刑事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另一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以及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三、收押的程序主要有几步

  1.查验法律文书,比如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交付执行文件等。

  2.核对被送押人员身份,如果发现身份不符的,不予收押。

  3.对被送押人员进行全身健康检查和体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分别作出处置,其中体表检查是裸身进行的,检查是否有纹身、伤痕,如果发现有外伤,应当拍照固定。

  4.对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 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甚至鞋底都要检查,钱款、首饰等物品,禁止带入监室,由看守所代为保管,违禁品交由办案机关处理。

  5.注明送押时间,办理提讯提解证。

  6.将被收押人员信息录入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十指指纹、双手掌纹等。

  7.告知在押人员权利义务,以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路径。

  8.清理个人卫生,办理收押手续后,看守所安排新收押人员洗澡,并根据情况为其理发,做好个人卫生后才能进入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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