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界定是不是赌博
赌博行为的法律界定主要依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
1.只要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存在以有价值的东西作为注码来赌输赢的行为,即可认定为赌博。
2.如果行为人存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将构成赌博罪。
3.在赌博罪的判定上,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有明确规定。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也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网络赌博的定罪标准
网络赌博的定罪标准与传统赌博有所不同。只有当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时,才会构成赌博罪。
1.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同样适用上述刑法规定。
2.对于那些仅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但赌资较大的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3.《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同样适用于网络赌博的定罪,包括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赌博罪的处罚规定。
三、赌博案中非法所得的认定与处理
在赌博案中,非法所得主要指的是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
1.对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赌博犯罪,赌资数额的认定方式是将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这些非法所得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没收。
3.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也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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