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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抢劫抢夺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3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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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高院关于抢劫抢夺司法解释包括的内容有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等。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主要有客观行为不相同、犯罪后果要求不同等。

  一、最高院关于抢劫抢夺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抢劫抢夺司法解释:

  1.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2.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

  3.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4.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

  5.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6.累犯等情节的适用。

  7.关于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处理原则。

  二、抢劫罪抢夺罪的区别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三、抢劫犯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抢劫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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