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按照双方之间协商决定,但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依法受到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2.不受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
3.法律快车提醒您,自然债务区间,即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法院不会保护。
三、民间借贷的利息和利率的确定有无原则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
4.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