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即对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者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保护,法律因而作了特别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中有四项基本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
1.合议制度是指由三人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对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制是相对于独任制而言的。法律快车提醒您,独任制度是指由一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
2.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不参加案件审理;
3.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示终结的制度。
三、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有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权利有: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3.收集、提供证据;
4.进行辩论;
5.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