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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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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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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抢劫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对公私财物进行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会构成犯罪的。抢劫罪可以减刑的,只要犯罪分子满足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接受教育改造等条件即可减刑。

  一、抢劫罪的主观方面

  抢劫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抢劫罪可以减刑吗

  抢劫罪可以减刑,但是需要满足在执行期间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三、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但是,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权利,所以把它归入侵犯财产罪中。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态的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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