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
职务侵占罪处罚是处以相应幅度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在本人的职权范围内,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主管、经手、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二、职务侵占罪可以撤诉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的,本罪属于公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公诉案件控诉方是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任何关于公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的规定,因此可以得到结论是职务侵占罪不能撤诉。当事人既然已经告发,就由公安机关需要进行立案侦查,收集足够的证据,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这个过程不会因当事人撤诉而改变。虽然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但是可以撤案。但只有不构成犯罪才可能退回公安撤销案件。所以公诉案件原告无权撤诉,但可以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让原告出具谅解书交给法院,这是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
三、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差异是什么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限定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这些人员按贪污罪论处)。
2.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无此要求,因此对侵占罪的构成更为严格,有拒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要求。
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