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处罚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1 08:20
人浏览
导读: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处罚是哪些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而后果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后果特别严重,是指致使多人死亡或者残疾的等。

  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限于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而且只能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从事传染病菌种、毒种实验、保藏、携带、运输工作资格的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是出于过失的心理态度。至于行为人违反规定的行为本身当然是故意的,但由于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出于过失,所以本罪仍然属于过失犯罪

  三、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3.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4.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