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监视居住的探视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5 17:43
人浏览
导读:监视居住的探视规定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一、监视居住的探视规定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的探视规定是需要经过监视居住执行机关的同意。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7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则,比如说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够会见他人也不能够通信的。

  《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吗

  监视居住是属于强制措施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1.监视居住的决定与交付执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2.监视居住的执行与期限。根据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监视居住在符合条件时可折抵刑期。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也可能是指定的居所,而在指定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若之后被判处管制,则监视居住一天可折抵管制刑期一天;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则监视居住两天可折抵相应刑期一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