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审计标准有哪些内容
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
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3.审计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关系到工程质量好坏、审计质量高低的问题,审计内容应包括: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
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3.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工程预算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办理。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二、工程审计有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快车提醒您,具体时间应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要求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三、工程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1.审查决算资料:
资料的完整性。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提供的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
8.尾工工程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