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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4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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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是对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一、污染环境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以认定,如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以本罪论。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至于“严重后果”的标准是什么,有待进一步作出解释。可参照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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