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院死刑复核一般要多久出结果
最高院死刑复核一般要两个月左右出结果,案件复杂的话会要依法申请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死刑复核期间可以见家属吗
死刑复核期间不可以见家属。但是可以见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完成之后,可以见家属。如果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复核死刑,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复核辩护,争取死缓或无期徒刑。判决经过复核之后家属可以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死刑复核的形式有哪些
死刑复核的形式有核准、发回重审和改判。法律快车提醒您,对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适用法律错误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或者既影响定罪又影响量刑,则无法纠正,应当不予核准;对适用法律或者结果有错误的应当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