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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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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不同、犯罪的对象不同、犯罪客体不同以及刑罚不同等方面。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是故意。

  一、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

  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挪用资金罪比挪用公款罪刑罚轻。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挪用资金有单位犯罪吗

  挪用资金没有单位犯罪。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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