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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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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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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一般是施工单位负责承担。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一、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谁承担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一般是施工单位负责承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二、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工程倒塌或报废;

  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三、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电话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以向建设部投诉,投诉电话拨打114查询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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