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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带孩子起诉离婚怎么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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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3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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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方带孩子起诉离婚法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离或者不离。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女方带孩子起诉离婚怎么离

  女方带孩子起诉离婚法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离或者不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况需要起诉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三、起诉离婚去法院哪个部门

  起诉离婚去法院立案庭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立案庭是指法院的一个部门名称,职责是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依法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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