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诉讼费由谁承担的问题
诉讼费计由谁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诉讼费是否是律师费
诉讼费不是律师费。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而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所以诉讼费也不可能包括律师费。
三、缓交诉讼费期限
缓交诉讼费的期限是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决定的。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如果在接到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但提出缓交申请的,只要法院同意缓交,案件就应开始审理。原告或上诉人在规定的缓交诉讼费期间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除经法院决定减交或免交的外,应按撤回起诉或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