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一般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流程
1.宣读起诉书,分别讯问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再让双方出示证据;
2.法庭辩论阶段;
3.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4.法条评议、宣判;
5.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三、刑事案件判决后多久能上诉
不服裁定的上诉或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不服判决的上诉或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法律快车提醒您,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