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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遗失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07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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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证遗失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是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的。

  一、离婚证遗失怎么办

  离婚证遗失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二、离婚证丢失离婚证明去哪里开

  1.离婚证丢失离婚证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开具,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2.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三、离婚证的用途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证的用途如下:

  1.离婚证的首要作用就是证明双方不再存在婚姻关系;

  2.在结婚时,离婚证可以作为无配偶证明使用;

  3.在离婚之后需要迁户口的,需要离婚证作为证明之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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