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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1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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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成立业主委员需要的条件有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等。在生活实践当中,业主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能,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一、现在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哪些条件才能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三、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困境是什么

  一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实务中就存在着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发生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情况,这种状况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物业管理朝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因素。

  1.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中国法律规定的能参与民事活动的主体有三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快车提醒您,要成为民事主体,要么具备法人资格,要么属于其他组织,否则其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2.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程序亟待规范。

  如果建设单位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就不可能成立,也就不可能产生业主委员会。而现实生活中建设单位及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出于利益考量(如存在建设质量问题、害怕失去物业管理地位等)而不愿意成立业主大会的大有人在,这样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也就不可能顺利进行。

  3.业主委员会权利和履行职责监督缺失。

  按照程序选取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委员,由于没有办公经费、没有办公地点、更没有工资,属于三无组织,全靠热心人士自主热情干事情,面对具有法人地位的,拥有强大资本盈利能力的企业,业主委员会人员极容易受到物业公司给予恩惠而失去立场,甚至作出损害业主利益的相关事宜,当业主提出质疑时,常常会使业委会自我辞职自我解散,逃避责任和义务,缺乏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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