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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的姓氏如何确定姓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1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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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收养人的姓氏的确定姓名一般是跟随养父母的其中一方进行变更,可以由养父母与养子女协商约定确认。收养的小孩要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分为了内地小孩和其他地区的小孩。

  一、被收养人的姓氏如何确定姓名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律快车提醒,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与自然血亲不尽相同,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关系,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二、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户口登记

  1.内地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三、被收养人的年龄限制

  《民法典》实施之前,对于被收养人的年龄,一般是要求不能超过十四周岁。此外,对于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不过,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已经删除了关于被收养人十四周岁的限制。如今,在年龄上只要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后,均可以被他人收养,即成为被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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