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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02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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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需要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核和鉴定。医疗事故后赔偿的数额是需要根据事故的损害程度进行计算的。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

  1.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后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后赔偿的数额根据具体的事故损害程度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三、医疗事故怎么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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