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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哪个单位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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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途径是需要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哪个单位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途径

  1.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但是秉着工程质量高于效力原则,发包人仍然需要支付工程款。

  2.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怎么办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的处理如下: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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