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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的有哪些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4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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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产销售劣药构成违法的,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生产销售劣药构成犯罪的,除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金外,还会被处以有期徒刑。

  一、生产销售劣药的有哪些处罚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劣药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劣药认定标准如下:

  1.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称为劣药。

  三、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如下: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五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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