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上诉期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1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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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诉期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必须在遵守的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的上诉期是判决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法院裁定的上诉期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一、上诉期是什么意思

  上诉期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案件审理期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上诉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包括: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过了上诉期申请再审可以吗

  过了上诉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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