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拘役有没有案底
被判拘役有案底。拘役是我国主刑种类之一,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只要是被判处过拘役刑罚且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就会有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即有案底。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有期徒刑适用罪行较重和罪行较轻的的犯罪分子;拘役适用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有期徒刑执行场所是监狱,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有期徒刑期限长;拘役期限短。
4.待遇。有劳动能力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都应参加无偿劳动;参加劳动的拘役犯罪分子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拘役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三、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要不要去监狱
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被判处拘役的是不需要到监狱服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