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19 17:06
人浏览
导读: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的程序是向车辆管理所提出机动车产权转移申请;校验车辆;受理审核;办理新旧车主信息资料的转移登记手续;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核发新的《机动车行驶证》。

  一、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车辆所有权转移的程序:

  1.提出申请:现车主向车辆管理所提出机动车产权转移申请,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2.校验车辆:现车主将机动车送到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查验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是否有凿改,和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的拓印膜是否一致。如果是已经超过检验周期的机动车,还要进行安全检测。

  3.受理审核:资料受理转移登记申请,查验并收存相关资料,向现车主出具受理凭证。审批相关手续。符合规定的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确认;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开具退办单,将资料退回车主。

  4.办理新旧车主信息资料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果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则进行机动车号牌选号、照相,重新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最后,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转移登记事项。

  5.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核发新的《机动车行驶证》。

  6.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如何认定机动车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见所有权是完全物权、独占权、绝对权、对世权。出卖人将车辆交付后,其已基本上丧失了对车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其行使对车辆的所有权存在瑕疵,几乎是不能,名义车主实际上已无法控制车辆并从中受益。而买受人实际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是车辆的直接控制人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一旦他人对车辆造成损害或侵害的第三人,本着民法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实际车主有权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

  三、车辆交付是否视为所有权转移

  法律快车提醒您,车辆交付是视为所有权转移的。我国机动车买卖实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过户登记为对抗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