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出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携带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4.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8.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三、不迁移户口原因是什么
不迁移户口原因是可以写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发展前景较好、集体经济比较发达,法律快车提醒您,目前来说,户口所在地并未实行户籍制度改革;而户口迁移后(如:学校集体户、配偶的户口是居民户口等),将不能参与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在当事人是升学入户的前提下,可以写毕业后实现就业的,户口会成为单位的集体户,使用户口本时需要经过”集体户“的同意,因此户口不选择随迁至学校;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等,参照其他类似同学的不迁移户口理由来填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