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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补偿款怎样分配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1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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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征地补偿款,若是归集体所有的就平均分配给本集体所有成员;若土地上有附着物的,补偿费归附作物所有权人;若征地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分配给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人。

  一、国家征地补偿款怎样分配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户。

  对于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种情况: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征地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得截留。

  二、国家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

  国家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法律快车提醒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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