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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规定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1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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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驾驶员会被交警处以两百至两千元罚款,其驾驶证会被注销,并收缴该机动车。对于报废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办理报废登记。

  一、新交规规定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新交规规定,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二、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法律快车提醒,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三、报废车怎么处理

  机动车报废处理如下: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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