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恢复执行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恢复执行的意思是是指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
是本文书的裁决内容是法院针对当时人就原先暂停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而做出的裁定。已结案件之前有过中止执行过或者终结过执行程序,后来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案号中就会有“恢”字。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也被称为“执恢”。法院执监字与执督字区别执行监督案件,编“执监字”号;执行督促案件,编“执督字”号。执行监督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法院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
二、申请恢复执行有时效限制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有两年的期限,具体如下:
1.从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天起计算;
2.有规定分期履行的,就要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恢复执行需要哪些手续
民事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手续如下:
1.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恢复执行申请书;原执行依据副本;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
3.在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前,建议先联系原执行法官,部分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向原执行法官提交材料,法官审核同意后再交立案庭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