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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人有期限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2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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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借款担保人有期限的,一般是需要由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协商约定保证期限的,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按照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保证期间。

  一、借款担保人有期限吗

  借款担保人有期限的,一般保证期间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力偿还借款担保人有责任的,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担保人还贷款怎么还

  1.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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