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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05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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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票据追索权可以向承兑人追索。在生活实践当中,票据追索权的对象范围一般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并且根据相关规定,票据的追索权是只能够向前手行使的。

  一、票据追索权可以向谁追索解决

  持票人被拒绝承兑,能向承兑人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的对象限定在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追索权只能向前手行使。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不受顺序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向自己的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向其中的某一前手或者同时向部分、全部前手行使追索权。

  二、票据行为有哪些法律特征

  1.要式性。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证券上载明法定的事项,且不得任意变更。

  2.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实质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被撤销而受影响,持票人在请求付款时必须对票据行为的有效性提出证明而不必对票据的原因关系举证。

  3.文义性。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依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对票据行为的解释也应按照票据上的文义进行。票据的文义,决定票据权利和票据债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

  4.独立性。已具备基本形式要件的票据,在其上所作的各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发生效力,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或瑕疵而受影响。法律快车提醒您,票据行为的这一独立性特征,与一般的法律行为不同。

  三、骗取票据承兑怎么判刑

  骗取票据承兑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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