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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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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于客观行为不相同;客体不完全相同;犯罪后果要求不同;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如果构成了抢劫罪或者构成了抢夺罪的,行为人都是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的。

  一、抢劫罪抢夺罪的区别是哪些

  1.客观行为不相同:

  (1)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2)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

  (1)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2)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1)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1)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

  (2)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二、抢劫犯抓进去多久判刑

  抢劫犯抓进去多久判刑时间是不固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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