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监督机关是什么机关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从范围上包括三方面:
1.是对司法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改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进行监督;
2.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
3.是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其监督方式主要是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纠正有关机关的违法活动和对案件提起上诉和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什么特征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监督是对法律实施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2.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性的监督;
3.法律监督是一种程序性的监督。
三、法律监督的分类?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监督的分类,是指按照不同的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法律监督所作的基本分类,通常也称为法律监督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
1.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2.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
3.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4.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
5.国家性的监督和非国家性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