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1 00:57
人浏览
导读: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和出席代表大会,义务是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活动和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一、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4)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什么

  直接选举是指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我国县级(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大代表、乡级(包括乡、民族乡和镇)人大代表,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间接选举是指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

权利和义务

  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县级及其以下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选民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选举,成为代表后,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行使职权时的表决和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