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是被告行为造成原告损失,所以原告认为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可以写在起诉书里,最后由谁承担要看法院判决结果。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二、民事诉讼什么时候交诉讼费
民事诉讼应该是在起诉的时候交诉讼费。起诉的流程如下:
1.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5.因为人民法院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3天内告知双方当事人。
6.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7.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提起的诉讼参与人。
8.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 不交诉讼费的后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交诉讼费的后果是:人民法院会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来处理。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