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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虚假处理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0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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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东出资虚假处理流程首先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该股东改正,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其次要求该股东按照虚假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交纳罚款。如果股东不遵守规定,可以撤销股东资格。

  一、股东出资虚假处理流程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股东虚假出资的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法院对股东虚假出资是如何认定的

  法院对股东虚假出资的认定有:

  1.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认定为虚假出资;

  2.股东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股东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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