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撤销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表;
3.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仲裁裁决原件;
5.证明收到裁决日期的材料;
6.包含仲裁条款的仲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什么是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完全否定仲裁裁决效力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该裁定提出异议。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另外,无论是国内仲裁或涉外仲裁,如果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