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回避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形是:本人主动回避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如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者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
二、回避的事由
回避制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适用。具体事由如下:
1.回避对象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所谓近亲属通常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回避对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这是指案件处理的结果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自身的利益。
3.回避对象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所谓其他关系是指除上述两种关系之外的社会关系,例如师生、同学、亲属、朋友关系等。,其他关系并不一定引起回避后果,只有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才构成回避的理由。
三、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