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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02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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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在于前提条件、客体对象、适用范围、实质意义、程序后果、移动方向和是否需要上级批准这些方面上都不一样。移送管辖的客体对象是具体案件,而管辖权转移的客体对象是具体案件和管辖权。

  一、简述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1.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将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

  2.客体对象不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具体案件,而管辖权转移是转移具体案件和管辖权

  3.是否需要上级批准,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只要人民法院发展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就应当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但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被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就应当报请上级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而管辖权转移,只要上级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就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适用范围不同,移送管辖适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管辖权转移只适用于级别管辖。

  5.移动方向不同,移送管辖在平级法院间发生,特殊情况下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管辖权转移发生在 上下级法院之间。

  6.程序后果不同,移送管辖发生错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而管辖权转移发生错误则会被直接撤销

  7.实质意义不同,移送管辖在于纠错,而管辖权转移是级别管辖的微调和变通。

  二、移送管辖可以上下级移送吗

  在上下级之间移送管辖是可以的,移送管辖的目的在于对不符合管辖条件的法院将诉讼案件移送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移送,但如果涉及到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在上下级之间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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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移送管辖的条件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法律快车提醒您,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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