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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挪用公司公款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1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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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私人挪用公司公款,如果数额较大的,则行为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此时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则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私人挪用公司公款应该如何处理

  挪用私企公款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如罪名成立,根据《刑》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

  (2)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3)进行非法活动。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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