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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详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17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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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医疗事故作司法鉴定的,需要以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然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详解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如何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陈述书按照下列顺序撰写:

  1.患者在被诉医院的医疗过程、发生的不利后果。

  2.病历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如果存在应当指出具体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同时表明态度是希望鉴定专家终止鉴定还是希望鉴定专家在鉴定时注意这些真实性有争议的部分,并在鉴定意见书中有所体现。

  3.医疗行为存在哪些方面的过错,结合法律依据和医学依据进行细致阐述,但是注意引用医学资料阐述时切忌断章取义、主观臆断。

  4.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什么因果关系(如果只进行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可以不写因果关系,但是应当向鉴定人员说明本次鉴定只进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鉴定不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和责任程度鉴定)。

  5.总结性发言。

  三、哪些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可以不予受理

  以下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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