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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0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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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一般是有两者方式进行,一种是当事人自己遇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向海关进行报警处理,一种是海关在监管过程中仔细审查有无侵权的物品。

  一、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主动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由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

  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知识产权权利人需要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依申请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模式。

  2.海关主动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嫌疑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主动中止货物的通关程序并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

  由于海关依职权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属于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而且海关还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所以依职权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 “主动保护”模式。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是多长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三、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知识产权权利人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直接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各口岸海关不受理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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