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不足应该怎么解决
如果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不合理,劳动者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工伤赔偿不合理,劳动者或单位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报销包括有哪些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报销费用包括:
1.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4.康复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的同等级的赔偿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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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伤赔付金额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赔付标准具体如下:
1.伤残补助金金额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金额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