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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法规规定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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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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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法规规定是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等,征收的是高速公路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的标准规定。

  一、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法规规定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归属:

  1.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国有土地征收程序:

  1.前置程序:拟征地告知、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4.确定补偿安置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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