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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索赔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1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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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索赔的,可以先由医患双方当事人进行自主协商,达成处理协议;患者一方也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医患纠纷调解;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一、医疗事故索赔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事故的索赔程序而言都是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的,具体如下: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事故索赔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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